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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巢湖三期(白鹭一站)(简报四)

4月13日第三方检测单位对CFG桩进行了低应变动力试验4月14日进行了复合地基载荷试验。

一、根据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(JGJ79-2012)的相关规定,水泥粉煤灰碎石桩(CFG桩)复合地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施工质量检验主要应检查施工记录、混合料坍落度、桩数、桩位偏差、褥垫层厚度、夯填度和桩体试块抗压强度等。

2、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时,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或单桩静载荷试验。

3、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检验应在桩身强度满足试验荷载条件,宜在施工结束28d后进行。试验数量宜为总桩数的0.5%~1%,且每个单体工程的试验数量不应少于 3 点。

4、应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0%的桩进行低应变动力试验,检测桩身完整性。

二、根据相关规范,桩身完整性分为四类。

Ⅰ类:桩身完整。

Ⅱ类:桩身有轻微缺陷,不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。

Ⅲ类:桩身有明显缺陷,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有影响。

类:桩身存在严重缺陷,需要进行补强处理。

一般认为,Ⅰ类桩为优质桩,Ⅱ类桩为合格桩,Ⅲ类桩为需要经过设计计算分析,采取处理后可以使用的桩。Ⅳ类桩为不合格桩。Ⅱ类桩不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,属于合格桩,不需要处理。但是Ⅱ类桩比例过大,会影响参评优质工程。